
1777年,广东嘉应州人罗芳伯在西婆罗洲建立了一个国家--兰芳大总制,后人称之为「兰芳共和国」。一个落榜考生仅用了六年时间就当上了国家元首,走上人生巅峰。

多年以后,面对兰芳平静的土地,罗芳伯将会回想起初来坤甸时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坤甸是一个金矿遍野,让人狂热的地方。赤道的炎热,也没有阻挡人们在烈日下勤奋工作。陌生的国土,熟悉的华人面孔,路上遇到的时候还会互相点点头。
罗芳伯来到坤甸之前,是个好读书,胸怀大志,听从家人认真考取国家公务员(科举)的普通青年。屡试不中的芳伯,不再期待这挤破头也难以获得的offer,于是决意出国创业。1772年,芳伯从广州经虎门出海,游南洋,最后到达西婆罗洲坤甸。
初到坤甸,芳伯以教书兼采金为业。因为脾气好,有人缘,又有文化,采矿公司很是器重他。当时的坤甸,潮阳人、揭阳人、大埔公州人等各据山头,开金湖(金矿)。坤甸埠头的潮州人,多不守礼法,喜欢以强欺弱。而嘉应州人往往被其凌虐,且当时的坤甸治安极差。罗芳伯看到他们嘉应州人过的如此艰难,决心召集同乡,团结御敌,进据一方。

为了翻身做主不受欺凌,很快罗芳伯带领着一百八十个兄弟,占据了客属大埔人张阿才的山心金湖。这一战之后,罗芳伯声名鹊起,周围不少人过来抱其大腿归顺。队伍越来越大,忠心耿耿愿意跟着大哥混的不少,为了有组织有纪律地管理队伍,罗芳伯创建了兰芳公司。
在罗芳伯的众多基友里,有个叫吴元盛的勇将,也是嘉应州人。身材伟岸,一副武将身板。一开始只是坤甸附近地区的采金矿工。与芳伯相识之后,两人结义。吴元盛帮助罗芳伯打江山,东征西讨,功绩斐然,甚至获得了外藩戴燕国的世袭统治权。他去世时,孩子尚小,于是由他的妻子袭位。
当时兰芳公司统属的人达三四万,加上连年征战降服的人,总数达二十余万。坤甸苏丹看到自己的势力不敌,干脆认怂任其自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公司做大做强以后,有了一定基数的拥护者以及苏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拱手相让的土地,芳伯开始筹划建立自治政府,定国号「兰芳大总制」,定都东万律。从一个上不了市的采矿公司到建立一个政府,罗芳伯只用了六年的时间,比马爸爸厉害多了。
当时大家都拥护芳伯称王,但是芳伯特别客气地婉拒了,只敢受称为「大唐总长」。一方面,芳伯觉得兰芳有今天的成就仰赖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称王是件很自私的事情;另一方面,如果在海外称孤道寡,被清朝视为「天朝弃民」的他们,万一判个谋逆之罪,自己远离故土不要紧,恐要连累家乡的亲人。其实他们一直希望能被清廷纳为一个地方政府,一来光宗耀祖,二来依靠祖国这个靠山抵御来犯的欧洲殖民者。虽然没有皇帝老爷罩着,但是不知情的荷兰人当时还是挺怕清朝的,不敢轻举妄动。表面看起来很风光,其实兰芳是孤独的,芳伯的内心也是孤独的。孤独的人要和孤独的人拥抱在一起,干脆一任性建立一个以民主为基调的政府。

兰芳大总制慢慢建立起了自己的制度,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地方分为省、县、乡三级。各级官吏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政务的裁决也由大家来公断。在司法、军事、财政、经济、教育方面也不断完善。
兰芳各届总长都十分重视发展生产,他们带领人民改进农耕技术,扩大矿业开采设立兰芳公司开采金沙,振兴林业,搜罗物产,变荒山野岭为肥沃的良田。招来商贾,列肆而市,发展商贸市场,发展交通事业,提高了当地的生产力水平和物质生活水平,当地人民很快就迈进了小康。
军事上,为保卫辖属安全,本着「不会打仗的农民不是个好士兵」的原则,兰芳建立了全民皆兵制度、「工农兵」一体,经常组织青壮年进行军事训练,令人民各习拳棒,平时从事生产、耕种、行商,一旦发生战争,就集结起来打仗。
教育上,一向重视教育的客家人在兰芳兴办学校,专门从清朝聘请一批著名儒生前来教学,大大提高了当地的知识水平,丰富了文化生活。
在国家治理上,兰芳推行依法治国。建国之初,兰芳就设立法规,禁止暴政,并规定:凡奸淫抢掠者,杀无赦,稍轻则施以体罚,或游街以示辱。至应革应兴事宜,要经过众人决议,避免独裁。兰芳自身实力和影响不断提升,吸引了许多当地土著部落前来归附,兰芳大总制的版图迅速扩展到整个婆罗洲。
兰芳确定了自己的国旗,上书「兰芳大总制」,这大概是迄今为止文字最多的国旗。
胸怀大志的罗芳伯实现了民主的统治,而他希望死后也能继续实现这一浪漫的想法。他拒绝世袭制,举荐江戊伯为兰芳第二任总长,国人则以民主投票的方式通过了芳伯的举荐。后来这个国家一直沿袭着这个介乎禅让和选举的制度推选新的领导者。

多年以后,罗芳伯可能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充满自主性的国家,到了第六任总长刘台二那里还是被荷兰人收买了。荷兰人任命刘台二为甲太(荷兰统治婆罗洲对地方长官授予的职称),兰芳逐渐沦为一个傀儡政治。直到荷兰人看到清政府已经几近垮台自身难保,才公然解散了兰芳大总制。
到灭亡时,这个孤独的国家刚好经历了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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